![]() |
·收藏本站 ·信息发布 ·给我留言 |
| 首 页 生活服务 城市新闻 电话查询 百科知识 成都酒店 |
夫妻间的互相扶养义务《婚姻法》第14条规定:“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。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,需要扶养的一方,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。”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相互的、对等的。夫妻间双方均应自觉地履行,特别是在一方年老、多病或丧失劳动能力、生活困难的情况下,有负担能力的一方,更应主动承担扶养义务。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,需要扶养的一方,有权要求对方给予扶 |
| 版权所有 成都服务网 2007 电话:028-68803288 Email:chengduec@126.com QQ: 本站声明:本站信息均为网友发布,本站对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~ 蜀ICP备06005929号9588 成都网站推广 |